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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推广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全民健身运动为提高民族身体素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公共体育健身器材作为群众体育锻炼的物质基础之一,简单易学、方便好用,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我县县城公共体育健身器材总体数量和安置点少,只有江滨小区外的防护堤、运动场及县府大院内安置少量器械,各住宅小区、公园等还没有安置体育健身器材,远不能满足4万多县城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
为此建议:
1、按《体育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出台与县城人口增加、城区面积扩大相适应的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
2、目前可在石印山公园、广场公园、鹤溪中路景观带等处安置一批体育健身器材。新建小区如石印小区、江滨小区内也可考虑与开发商共建共管,安置体育健身器材。让体育健身器材广泛分布于市民身边,满足县城群众体育健身的需要,现实“运动就在身边”的梦想。(李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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