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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部署,7月9日,由县政协主席彭岳舜,副主席雷香兰、吴德政,秘书长吴建强,县农业局局长刘万民,鹤溪镇、澄照乡及县能源办同志组成两个专题视察组,对鹤溪镇周湖村、澄照乡金丘村的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村干部及农户对沼气建设使用的情况介绍和县农业局关于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情况的汇报。经协商讨论,形成如下视察报告。
一、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基本情况
我县2002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就分别在沙湾、鸬鹚、雁溪等乡镇进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007年县里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主要内容来抓。县委在年初乡镇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建设全县农村户用沼气的任务和要求。县政府把沼气项目建设列入十件实事之一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根据沼气国债项目实施要求与我县实际,县及各乡镇先后成立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局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农户对建设沼气的重要性认识;安排专项资金、配套项目资金65万元,计划15个乡镇64个村建设1000口沼气池。县农业局通过举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技术培训班,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在鹤溪镇周湖村、澄照乡金丘村和沙湾镇张庄村开展试点工作,树立样板,带动全县的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进入全面推广时期。
目前,我县在鹤溪、澄照、梧桐、沙湾、东坑、郑坑、雁溪、英川等8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开展沼气建设工作,已建成沼气池256口,在建45口,鹤溪镇的周湖、澄照乡的金丘和沙湾镇的张庄等3个的试点村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周湖村沼气入户率达到82%。在视察走访中,感到农户对沼气使用普遍满意,反映良好。金丘村委主任潘欣根说:“自从建了沼气后就没有买过液化气,一年可节省800元左右,沼气渣作化肥可节省300多元,更为明显的是自使用沼气后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从长远来看,开发利用沼气生物能源,对节能和环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推广工作虽然有喜人的发展,但农村户用沼气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建设工作存在种种困难。
1、发展不平衡,总体进度较缓慢。沼气池主要分布在鹤溪、澄照、梧桐、沙湾等城郊和沿溪、沿路乡镇,其它乡镇只有个别零星村有沼气建设项目,还有9个乡镇没有安排沼气建设项目;在已经安排有沼气项目建设的乡镇重视程度不一样,有的乡镇把沼气项目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发展较好,有的乡镇则比较被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决心不大,进展很慢;乡镇之间对农户建设沼气的配套补助不平衡,有的乡镇配套资金较高,如沙湾镇、东坑镇达800元,农户基本不用自己出钱,而有的乡镇配套资金较低甚至没有。总体进展不快,县政府提出2007年完成1000口沼气池的建设任务(国债项目规划建设1300户),至7月中旬只完成256口沼气池,包括在建的也只有301口沼气池,仍有43个已经安排项目的村没有启动建设,要完成全年计划目标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2、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沼气建设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以致大部分群众认为建沼气池就是为了烧饭做菜方便,还没有认识到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益作用,加上农民自身素质原因,认为沼气项目建设是政府行为,觉得建沼气是政府要做,因而提要求、谈条件,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沼气建设的重要性也没有充分认识到位,觉得沼气建设不但费工费力,还要补贴配套资金,而且多建设多贴钱,得不偿失,用一句“农民没有积极性”的话来交差。
3、客观条件限制多,全面落实有难度。一是农村外出人口增多,许多家庭无劳动力建设沼气,加上许多农户整户外出,沼气的需求量减少;二是山区农村立地条件差,房前屋后适宜沼气池建设的空间少;三是边远地区交通不便,运载建材困难,建设成本过高;四是农村猪、牛等存栏减少,缺少用于发酵产气的原料。很多农村受以上客观条件的限制,村里适宜建设沼气的农户不足50%,加上很多农户习惯于现有的生活能源模式(柴草、煤气),发展沼气的热情不高,要在我县农村全面建设推广沼气,达到国债沼气建设项目行政村沼气入户率达50%以上要求,存在较大的难度。
4、工作条件有限,职能作用难发挥。原来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属林业局管辖,有3个编制。能源办职能划给农业局后,因没有专业对口人员,农业局只能临时抽人应急,在我县全面推广建设农村户用沼气阶段,专业力量明显薄弱,人手也太少;同时,该办公室没有工作车辆,而各乡镇实施沼气建设的村比较分散,且很多村客运车辆不直接到达,工作人员下乡检查、指导工作,运送有关材料等很不方便;此外,该办公室目前只落实工作经费5万元,离正常工作需要经费差距较大,制约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沼气项目建设推广工作的开展。
三、对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推广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建点示范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举办现场会、培训班活动,大力宣传沼气项目。各乡镇要通过建立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干部和农户都明白:沼气是一次投入长期受益,不但节能、省钱、省力、卫生还可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增效、增收的好项目,更是村容整洁、乡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以营造发展沼气的良好氛围。
2、制定建设规划,列入乡镇目标管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分析,摸清家底,掌握我县适合建设沼气的农村和农户情况,科学制订我县沼气建设规划。实施中要梳理出一批有积极性、主动性的农户,作为示范户优先发展,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分步进行,全面推广。同时应把沼气项目建设列入乡镇工作考核内容,以促进各乡镇沼气项目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别是对已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沼气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行政拉动,如期完成今年沼气建设任务。
3、扩展投入渠道,合理制订补助方案。由于有的乡镇配套资金较低,农户建设沼气要自筹投入300-400元,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来说有一定的负担,对此有关部门要把沼气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协调力度,整合发挥土地整理、农业产业化发展、改水改厕、千万农民饮用水等综合资金作用,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针对各乡镇对沼气补助标准不统一情况,县里要制定乡镇配套资金实施意见,适当提高乡镇配套资金和补助标准,促进沼气项目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4、改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根据县能源办工作实际困难,适当追加并及时落实工作经费,解决工作用车问题。同时,在沼气推广阶段(3-5年),应适当增加能源办人员编制,特别是专业对口人员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充分发挥能源办的职能作用,切实搞好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协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 200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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